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颁布时间】 2002-07-05
【实施时间】 2002-07-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801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交易申报通信备份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证券市场安全运行系数,确保会员所属营业部交易申报系统的正常运行,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本所重申,各会员单位应高度重视内部应急技术方案和应急系统的建设,做好交易申报通信备份工作,避免因单一申报通信通道发生故障,无法进行交易的情况。
  
  一、各会员单位应具有互为备份的交易申报通信手段。
  
  本所证券交易已实现场内有形席位报盘、双向卫星场外报盘和DDN场外报盘三种申报方式。各会员单位应建设互为备份(天地备份或地地备份)的交易申报通信通道,确保每一报盘系统有两种不同形式的交易申报通信通道。
  
  二、各会员单位应尽快申请安装地面拨号接入备份系统。
  
  本所通信公司已经建成地面拨号接入备份系统,在双向卫星场外报盘系统发生故障时,可通过地面拨号接入备份系统继续进行交易申报。目前,本所通信公司已为500多个营业部安装了该系统,正在受理300多个营业部的安装申请。但是,还有相当一批营业部没有提出安装申请。为此,本所要求各会员单位要立即加以检查,督促仅有一种交易申报通信通道的营业部尽快申请安装地面拨号接入备份系统,防范因交易申报通信故障引发的风险。
  
  三、各会员单位应建立内部应急系统,确保交易申报正常进行。
  
  会员单位应在具有互为备份的交易申报通信通道的基础上,建立内部应急制度,完善切换程序,并加强平时的演练。在通信系统发生故障的情况下,能够实时进行双向卫星场外报盘与DDN场外报盘或地面拨号接入备份系统间的快速切换,拥有场内有形席位的应保证能快速启用场内有形席位,以确保交易申报正常进行。
  
  四、各会员单位一旦遇到申报通信故障,除立即启动内部应急系统外,应及时与本所联系,应急热线电话为:
  
  交易运行部:021-68805898;
  
  电脑技术部:021-68802309;
  
  通信公司:021-58651399。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2年7月5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