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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农业银行
【发文字号】 农银办发[2002]215号
【颁布时间】 2002-06-04
【实施时间】 2002-06-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801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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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分行制作并下发所辖行银行证书。分行可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向下发放银行证书的级别,最多可发放两级。即由一级分行向二级分行发证,由二级分行向受理网点(注册行)发证;或由一级分行直接向受理网点(注册行)发证。
  
  (五)分行按照工作方案进行内部试运行。
  
  (六)分行按工作方案完成内部试运行后,向总行提交内部试运行报告。
  
  (七)总行对分行内部试运行进行验收。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 向央行报告制度
  
  各分行正式对外开办网上银行业务之前,应持总行授权书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农业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批复》(银复〔2002〕93号)就开办业务的品种及其属性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管辖行报告。
  
  第十三条 禁止条款
  
  各分行未经总行批准,不得擅自开发网上银行系统;未经总行授权,不得对外开办网上银行业务。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总行(银行卡部)。
  
  第十五条 一级分行可据此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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