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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公证协会
【颁布时间】 2009-02-05
【实施时间】 2009-0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810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公证协会关于表彰二OO八年度公证质量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全市各公证处:
  
  2008年,在市司法局、市公证协会开展的年度全市公证质量检查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办证质量好的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按照《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渝司办[2007]99号文”的规定,市公证协会决定对渝中公证处等3个单位及张芸等12名公证员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公证机构和广大公证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恪尽职守、诚实守信的职业精神,进一步提高公证服务质量,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OO九年二月五日

  
  附件:
  
  
二OO八年度全市公证质量检查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优秀单位
  
  渝中公证处忠县公证处梁平县公证处
  
  二、优秀个人
  
  张芸余健李港刘旭东贺川林李果唐臣碧 陈瑞钟康毅崔林成刘大敏易徐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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