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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09]11号
【颁布时间】 2009-02-05
【实施时间】 2009-0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810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地震局申请上划中国地震局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地震局申请上划中国地震局管理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孙国强 (副省长)
  
  副组 长:陈训华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李报德 (省编委办主任)
  
   于杰 (省科技厅厅长)
  
   李岷 (省财政厅厅长)
  
   王尚彦 (省地震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地震局。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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