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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第317A章 立法局决议
【法规编号】 821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17A章 立法局决议
立法局在1975年12月17日根据《
工业训练(建造业)条例
》(第317章)第22条提出及通过的决议。
(本为1975年第271号法律公告)
第317A章(由2004年第3号第41条废除)
现根据《
工业训练(建造业)条例
》(第317章)第22条决议如下─
(a)征款率为任何建造工程价值的0.4%;及 (1999年第317号法律公告)
(b)任何价值不超逾$1000000的建造工程无须缴付征款。 (1985年第137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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