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55号
【颁布时间】 2002-07-30
【实施时间】 2002-07-30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55号——硝酸钾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为加强对进口硝酸钾(税号28342110)的统计和监测,自2002年8月1日起,硝酸钾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海关凭国家经贸委授权机构签发的《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明》办理验放手续。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海关总署 二OO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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