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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4-02-11
【法规编号】 844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4/2004号行政长官批示,将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一名董事的委任续期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及三月二日第13/92/M号法令第二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Manuel Gon?alves Pires Júnior学士续任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任期遵照有关章程规定。
  
  二、本批示二零零四年二月五日生效。
  
  
二零零四年一月三十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日於行政长官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何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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