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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1998-12-18
【实施时间】 1998-1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845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县两级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组织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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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力宣传、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领导干部。对这次考察中发现的那些群众公认、政治坚定、勤政廉政、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先进集体和品格高尚、克己奉公、秉公执法、锐意进取、成绩优异的优秀领导干部,应大力宣传和表彰。可通过讲演、巡回报告、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他们的经验和事迹,在检察机关内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用先进典型带动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
  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搞好组织调整,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全面实现这次考察工作目标要求的关键。这次考察工作涉及对干部的调整、任免、交流和处理等方面的问题,政策性很强,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省、地两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民检察院要提高对做好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全面了解掌握地、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及其反贪局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和组织调整、班子建设的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整个组织调整和人员处理工作争取在1999年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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