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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对被执行行一方为建设银行全资子公司的,执行其所属分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实施后,《建设银行系统内部经济纠纷调解处理暂行办法》(建总发字〔1994〕第218号)同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 建设银行辖属控股公司与建设银行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比照本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调解。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1998年3月1日起实施。 附件:一 中国建设银行内部经济纠纷申请调解报告表 填报行: 填报日期:年月日 ┌──────────────────────────────────┐ │申请调解人:│ ├──────────────────────────────────┤ │被申请调解人:│ ├─────────────────┬────────────────┤ │纠纷类别:│标的金额:万元│ ├─────┬───────────┴────────────────┤ ││姓名:部门:电话:│ │联系人├────────────────────────────┤ ││姓名:部门:电话:│ ├─────┴───────────┬────────────────┤ │ 调解请求 │涉及第三人情况│ ├─────────────────┼────────────────┤ │││ │││ │││ ├──┬──────────────┴────────────────┤ │其他││ │需要││ │说明││ │ 的 ││ │情况││ └──┴───────────────────────────────┘ 注:“纠纷类别”是指借贷、结算、拆借或其他类型的案件。 附件:二 中国建设银行内部经济纠纷调解书(样式) 建总法顾调字(年)第号 申请行: 被申请行: 案由: 调解请求: 基本情况: 事实认定及调解意见: 本调解书自双方当事行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经本室盖章后生效,当事行应自觉履行。 申请行:(签字) 被申请行:(签字) 建设银行法律顾问室(章) 年月日 附件:三 中国建设银行内部经济纠纷裁决书(样式) 建总法顾裁字(年)第号 申请行: 被申请行: 案由: 基本情况: 事实认定: 裁决: 经本室主持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根据分管行长主持专题会议作出的处理决定(或根据分管行长的授权),本室裁决如下: 本裁决自本室盖章后生效,当事行必须认真履行。 建设银行法律顾问室(章) 年月日 附件:四 中国建设银行内部经济纠纷执行意见书(样式) 建总法顾执字(年)第号 财会部: 鉴于被申请行____(以下简称被申请行)未履行《中国建设银行内部经济纠纷调解书》(建总法顾调字〖年〗第号,以下简称《调解书》)\《中国建设银行内部经济纠纷裁决书》(建总法顾裁字〖年〗第号,以下简称《裁决书》)之第项规定义务,根据申请行(以下简称申请行)的请求,本室决定对被申请行应当履行的义务予以强制执行。请你部接本执行意见书后,协助将该《调解书》\《裁决书》之第项规定金额,于年月日前,从被申请行账户一次划至申请行账户。 建设银行法律顾问室(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