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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12-23
【法规编号】 866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4/2002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委任核数师暨会计师注册委员会的成员。


  经济财政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以及第12/2000号行政命令所授予之权限,并根据十一月一日第238/GM/99号批示核准的《核数师暨会计师注册委员会规章》第二条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任命下列人士为「核数师暨会计师注册委员会」成员,为期一年:
  
  主席:庄绮雯学士;
  
  正选委员:锺晓东学士及
  
  何美华学士;
  
  候补委员:容志聪学士及
  
  莫子铭学士。
  
  二、倘主席出缺或不能视事,由一名正选委员代替。
  
  三、出现上款所述情况,核数师暨会计师注册委员会须有一名候补委员参与。
  
  四、本批示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经济财政司司长 谭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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