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12-16
【正 文】
第33/2002号行政命令,许可《HSBCLife(International)Limited》,中文名称为《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分公司,以经营人寿保险业务。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四)项规定的职权,并按照六月三十日第27/97/M号法令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布本行政命令。 独一条 保险公司的设立 许可“HSBC Life (International) Limited”,中文名称为 “滙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分公司,以经营人寿保险业务。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九日。 命令公布。 代理行政长官 陈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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