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12-09
【法规编号】 868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1/2002号行政命令,更改由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十三条核准的新闻局标志。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四)项规定的职权,并按照经第3/2001号行政法规修改的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发布本行政命令。
  
  第一条 
  
  新闻局标志
  
  一、更改由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十三条核准的新闻局标志。有关更改式样载於本行政命令附件。该附件为本行政命令的组成部分。
  
  二、标志之特徵及颜色载於上款所指的附件内,并可采用黑色和白色。
  
  第二条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布翌日生效。新闻局可继续沿用印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的印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四日。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

  
  附件
  
  式样一
  
  式样二
  
  色彩说明
  
  A. 黄色(印刷专色Pantone 123C)
  
  B. 黑色
  
  C. 灰色(颜色B的20%)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