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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工商消字[2009]10号
【颁布时间】 2009-01-13
【实施时间】 2009-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869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王东峰副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接上页]

  (三)以提高市场执法效能为重点,努力建设工商部门接受监督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平台。
  
  1.开展专人接转12315政风专线工作。要会同纪检监察机构,在12315平台设立政风专线,及时受理和转办,指定专人负责,将社会各界对工商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转由工商纪检监察机构处理,积极配合开展效能监察和执法监督工作。
  
  2.开展12315多渠道执法监督活动。要采取在工商系统门户网站、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站开设专门意见箱、建议栏,继续开展12315“社会开放日”、“领导接待日”和“回访消费者”等活动,积极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工商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四)以快速处置和提高综合分析能力为重点,努力建设工商部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平台。
  
  1.强化快速处置功能。各地要根据轻重缓急和处理权限,将申诉举报快速直接分流核转到监管辖区的工商所或者相关职能处科室处置,减少流转环节。要排查12315信息中的违法案件线索,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确保申诉举报案件依法查处到位。对登记和办结的申诉,要依法及时向消费者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强化12315综合分析功能。要建立定期信息分析制度,科学分析评估消费市场秩序状况、商品服务质量、申诉举报难点热点和违法动态苗头等,为工商部门确定执法重点、与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协作、政府部门宏观分析决策以及指导行业和企业加强自律等提供可靠依据,努力实现消费维权由事后调处为主向事前调控和防范为主转变。
  
  (五)以健全和完善消费维权制度为重点,努力提高消费维权的工作水平。
  
  1.要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工作制度。各地要按照总局印发的《12315工作规定》和《消费者申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咨询、申诉和举报各项工作制度,研究建立区域性维权协作机制,做好12315软件系统与工商其他业务软件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切实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效能。
  
  2.要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总局将研究制定《“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各地要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和解制度、消费维权自律制度,督促经营者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积极探索建立小额消费争议解决机制,为下一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和完善奠定基础。
  
  3.要建立健全与政府相关部门协作制度。各地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协作机制,与相关行业协会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加强 12315与其他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平台执法协作,对不属于工商职责范围的诉求,及时移交有管辖权限的部门处理,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各地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管理、公平交易、注册登记、商标、广告等各内设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和认真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力抓紧、抓好,抓出新的成效。
  
  (二)注重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各地要按照《特别规定》、《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新“三定”方案,认真清理现行规范性文件和监管制度,及时废止或者修改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为依法行政、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制度保障。根据国务院对总局新“三定”方案的规定,总局增设了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将原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到食品流通监管司,以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各地要紧抓新一轮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保障执法装备和经费,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责任制度,狠抓检查落实。
  
  各地要采取重点督查、专项督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查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尤其是按照责任清晰、程序规范的要求,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有针对性的加强督查指导,认真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等落到实处。
  
  同志们,依法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各地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努力做到“四个统一”,更新“四个理念”,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切实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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