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09-25
【法规编号】 872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8/2002号保安司司长批示,嘉奖警司处侦查组。


  澳门特别行政区保安司司长根据第13/2000号行政命令所赋予的权限,作出本批示:
  
  本人对第三警司处侦查组副警长伍锦荣(编号161861)、高级警员何锦棠(编号242851)、警员谭承志(编号182891)、许国兴(编号172931)、廖建忠(编号149941)、杨伟国(编号188961)、骆建华(编号150971)、杜永辉(编号222971)及李嘉祥(编号136981)予以嘉奖,因在调查及打击罪行方面都表现出非常专业、专注及团队精神,尤其以高效率破获了多宗近期在公共街道发生的抢劫案。
  
  在成功破获的案件中,拘捕了以“强抢”手法并以一部预先更改车牌的电单车,在公共街道上以高速行使藉以逃避警方追捕,而作了数十次抢劫受害者的罪犯。
  
  上述的警务人员凭着全体的努力,以有限资料进行了一个艰辛的研究工作、在收集了情报、分析做案手法後,透过部署一个行动拘捕了嫌犯,从而阻止一连串由嫌犯作出的犯罪行为。嫌犯过去两个月的犯罪活动对市民做成极大的不安,不但做成贰拾贰万澳门币的巨大损失,并且由於遗失大量证件而做成不便,以及对社会构成重大的不安。
  
  队伍的态度除了显示出高度团结及团队精神外,还体现保安司司长对治安警察局的期望,这亦是一个为确保市面治安的部队应抱着的态度,因为在公共街道上市民的安全是直接影响其生活质素。
  
  所取得的成功使到部队引以为荣,以及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共利益作出贡献,因特区对外形象,内部的增长及发展主要是取决於其公共治安的状况。
  
  因此,本人藉着是次嘉奖,公开表扬第三警司处侦查组成员,副警长伍锦荣(编号161861)、高级警员何锦棠(编号242851)、警员谭承志(编号182891)、许国兴(编号172931)、廖建忠(编号149941)、杨伟国(编号188961)、骆建华(编号150971)、杜永辉(编号222971)及李嘉祥(编号136981),所显现公正的表现以资奖励。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三日
  
  保安司司长 张国华
  
  ———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於保安司司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黄传发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