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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09-11
【法规编号】 872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99/2002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一名科技委员会委员。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按照第16/2001号行政法规第三条(十一)项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姚润棠为科技委员会委员,任期两年。
  
  二、本批示自二零零二年八月八日起产生效力。
  
  
二零零二年九月六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二零零二年九月六日於行政长官办公室
  
  办公室代主任 冯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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