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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09-02
【法规编号】 872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1/2002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认北京大学举办的图书馆(含资讯管理)专业的学士学位补充课程,并核准该课程运作。

第81/2002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和八月十六日第41/99/M号法令第五条及第六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确认北京大学举办的图书馆学(含资讯管理)专业的学士学位补充课程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带来利益,并核准该课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规定和条件运作,该附件是本批示的组成部分。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
  附件
  
  一、高等教育机构名称及总址:
  北京大学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
  二、本地合作之实体名称:
  澳门业余进修中心
  三、在澳门之教育场所名称及总址:
  澳门业余进修中心
  
  澳门新口岸外港填海 区罗马街八十五号建兴龙广场三楼
  四、高等课程名称及所颁授之学位、文凭或证书:
  图书馆学(含资讯管理)专业的学士学位补充课程
  
  学士学位(1)、(2)
  五、课程学习计划:
  第一学年
  
  科目
  学时
  学分
  英语(三)
  30
  4
  程序设计语言
  36
  6
  大学语文
  30
  4
  信息管理概论
  30
  4
  英语(四)
  30
  4
  数据结构
  36
  6
  西文文献编目
  30
  4
  信息与媒体
  30
  4
  第二学年
  
  科目
  学时
  学分
  计算机网络基础
  36
  6
  科技文献检索
  30
  4
  外国出版业与资讯事业
  30
  4
  网络信息资源组织
  30
  4
  多媒体技术
  30
  4
  计算机情报检索
  30
  4
  高级参考资询
  30
  4
  数字图书馆基础
  30
  4
  第三学年
  
  科目
  学时
  学分
  信息分析与决策
  30
  4
  
  图书馆经济学
  30
  4
  
  信息政策与法律
  30
  4
  
  专题研讨
  20
  2
  
  毕业实习
  8周
  6
  
  毕业论文
  10
  8
  六、开课日期:二零零二年九月
  (1)合格完成课程者,颁本科毕业证书;完成课程并符合有关规定者,颁学士学位。
  (2)按照八月十六日第41/99/M号法令第十条的规定,合格完成本课程不排除根据七月二十六日第39/93/M号法令和其他学历认可法例的规定,以後对有关学位、文凭或证书作正式确认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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