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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一月十六日第235/98/M号训令,颁授高等专科学位的全科护理课程获准在澳门理工学院高等卫生学校开办。 根据取得的经验,有必要修改该课程的学术与教学编排和学习计划。 基於此; 在澳门理工学院建议下,并经听取其谘询委员会及卫生局的意见;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经二月十日第8/92/M号法令修订之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第十四条第三款,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及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澳门理工学院高等卫生学校全科护理高等专科学位课程新的学术与教学编排和学习计划,该学术与教学编排和学习计划载於本批示附件一及二,并为本批示的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学术与教学编排和学习计划适用於2002/2003学年开始入读的学生。 三、现时仍按照十一月十六日第235/98/M号训令核准的学术与教学编排和学习计划修读课程的一年级学生,须转入新的学习计划的二年级,且须另外修读并合格完成医学英语(I)及(II);而二年级的学生,则须转入新的学习计划的三年级,且须另外修读并合格完成医学英语(I)及(II)和护理研究(I)。 四、本批示自2002/2003学年起产生效力。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 附件一 全科护理高等专科学位课程学术与教学编排 一、学术范围:护理 二、专业范围:全科护理 三、课程期限:三年 四、完成课程所需之总学分:152.5学分 五、授课语言:中文及英文 ——— 附件二 全科护理高等专科学位课程学习计划 一年级第一学期 科目 种类 学分 期限 (学时/周) 护理学基础(I) 必修 5 88学时 解剖/生理学 " 4 66" 微生物及寄生虫学 " 2.5 44" 药理学导论 " 2.5 44" 营养学 " 1 22" 医学英语(I) " 1 22" 资讯科技 " 3 44" 语言(I)* 选修 1 22" 临床实习(I) 必修 8 7 周 总数 28 352学时 +7周 一年级第二学期 科目 种类 学分 期限 (学时/周) 护理学基础(II) 必修 5 88学时 病理生理学 " 4 66" 社会学 " 2.5 44" 护理伦理及法律 " 2.5 44" 心理学导论 " 2.5 44" 医学英语(II) " 1 22" 语言(II)* 选修 1 22" 临床实习(II) 必修 8 7 周 总数 26.5 330学时 +7周 二年级第一学期 科目 种类 学分 期限 (学时/周) 内外科护理(I) 必修 7 120学时 精神卫生护理 " 3.5 60" 妇产卫生护理 " 3.5 60" 应用心理学 " 2 40" 英语(I) " 1 20" 语言(III)* 选修 1 20" 临床实习(III) 必修 5 4 周 临床实习(IV) " 5 4" 总数 28 320学时 +8周 二年级第二学期 科目 种类 学分 期限 (学时/周) 内外科护理(II) 必修 4 72学时 护理研究(I) " 2 36" 英语(II) " 1 24" 语言(IV)* 选修 1 24" 临床实习(V) 必修 5 4 周 临床实习(VI) " 5 4" 临床实习(VII) " 5 4" 总数 23 156学时 +12周 三年级第一学期 科目 种类 学分 期限 (学时/周) 儿童卫生护理 必修 3.5 60学时 老年卫生护理 " 2 40" 社区卫生护理 " 3.5 60" 护理管理学 " 2 40" 护理研究(II) " 2 30" 英语(III) " 1 20" 语言(V)* 选修 1 20" 总数 15 270学时 三年级第二学期 科目 种类 学分 期限 (学时/周) 临床实习(VIII) 必修 5 4 周 临床实习(IX) " 5 4 " 临床实习(X) " 9 8 " 临床实习(XI) " 13 11" 总数 32 27 周 * 除英语外,学生须选修学校所提供的另一种语言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