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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07-29
【法规编号】 873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4/2002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核准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的英文学制工商管理博士学位课程的学习计划。


  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之所有人“国际出版培训及遥距教育有限公司
  
  - SIEFEDIS”根据经二月十日第8/92/M号法令修改之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为其拟开办的英文学制工商管理博士学位课程的开始运作提出申请,目的是培养熟悉该领域的专业人才。
  
  考虑到课程的学习计划、学位的认可及入读该课程所需资格均符合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章程,以及十一月二十九日第95/99/M号法令修订之四月一日第17/96/M号法令核准之由该大学颁授硕士和博士学位方式规章的规定。
  
  基於此;
  
  在“国际出版培训及遥距教育有限公司 ─SIEFEDIS”建议下;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经二月十日第8/92/M号法令修改之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及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的英文学制工商管理博士学位课程的学习计划,该学习计划载於本批示的附件,并为本批示的组成部分。
  
  二、课程有关学科的授课期限为十五个月。
  
  三、根据四月一日第17/96/M号法令第十七条的规定,博士学位答辩系以对原创论文进行公开讨论之方式为之;如适用之规范有所规定,得进行其他附加考试。
  
  四、博士学位考试方式是按上款所述法规第二十一条的规章而订定。
  
  五、修读者应於完成论文及答辩後之六个月内提交有关专题报告。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
  
  附件
  
  工商管理博士学位课程(英文学制)学习计划
  
  科目
  
  
  学时
  
  
  期限(月)
  
  
  学分
  
  评估管理知识
  
  32
  
  
  3
  
  
  20
  
  商业政策
  
  32
  
  
  3
  
  
  20
  
  研究计划及方法
  
  48
  
  
  3
  
  
  30
  
  文献探讨
  
  48
  
  
  6
  
  
  30
  
  论文
  
  个别论文指导
  
  
  15
  
  
  150
  
  论文专题报告
  
  个别论文指导
  
  
  6
  
  
  50
  
  
  合计
  
  
  160
  
  
  36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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