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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号法令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消防局福利会二零零二年财政年度之第一补充预算,金额为澳门币$927,593.53(玖拾贰万柒仟伍佰玖拾叁元伍角叁分整),该预算为本批示之组成部分。 二零零二年五月三十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消防局福利会二零零二年第一补充预算 章 节 条 款 项 名称 金额 资本收入 13 00 00 00 00 其他资本收入 13 01 00 00 00 以往经济年度之结余 $927,593.53 经常开支 05 04 00 00 13 备用金拨款 $927,593.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