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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司司长根据第13/2000号行政命令赋予的职权,作出本批示。 嘉奖治安警察局编号194921警员,容海翔,因在其职业生涯中,一直表现出专心致志,堪称典范。 面对其职务固有的特殊性质,容海翔警员除了显示出非常尽忠职守外,还表现出其忠诚及认真。他全情投入於工作,为谨慎遵守其工作义务不惜牺牲个人利益。 他是位守纪律及尊重别人的军事化人员,并且在工作上或在社交生活上都表现得正直、诚实、适应能力高,有良好的公民意识,是同僚的好榜样,以及为提高所属部队甚至整个保安部队的形象作出贡献。 监於其工作能力,以及突出表现,本人根据《澳门保安部队军事化人员通则》第二百一十三条b)项规定,透过是次公开嘉奖表扬编号194921警员容海翔过往的贡献,以资奖励。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
保安司司长 张国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