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19/2001号法律第四条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号法令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文化基金二零零二年财政年度之本身预算,并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预计收入及开支之金额均为澳门币83,920,000.00(捌仟叁佰玖拾贰万元整),该预算为本批示之组成部分。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文化基金二零零二年本身预算 文化局 根据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号法令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下列独立预算公布於附件: 第十六届澳门国际音乐节 二零零二年财政年度 第十三届澳门艺术节二零零二年财政年度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日於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何丽钻 ——其他成员:麦洁群,王世红,林国洪,谢倩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