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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19/2001号法律第四条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号法令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旅游学院二零零二年财政年度之本身预算,并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预计收入及开支之金额均为澳门币 48,000,000.00(肆仟捌佰万元整),该预算为本批示之组成部分。 二零零二年一月三十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旅游学院本身预算 经济年度:2002 收入预算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日於澳门——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黄竹君,委员:杨宝仪、甄美娟、罗天兰、王美清、陈美霞 经济年度:2002 开支预算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日於澳门——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黄竹君,委员:杨宝仪、甄美娟、罗天兰、王美清、陈美霞 人员编制 a) 熟练工人之职位包括酒店业与维修工作人员之职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