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01-28
【法规编号】 881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2002号行政长官批示,修改公布於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第五期《政府公报》第一组的一月二十二日第21/GM/99号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十二月十七日第31/2001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根据附於本批示并为其组成部分之附件,修改公布於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第五期《政府公报》第一组之一月二十二日第21/GM/99号批示之附件一及二。
  
  二、本批示所作之修改,应记入上款所指批示之适当位置,并应在九十日内按官方语言之次序再公布修改後批示之全文。
  
  三、本批示自公布之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八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附件 一
  
  一月二十二日第21/GM/99号批示附件一之修改
  
  分类总表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