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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12-24
【实施时间】 2008-1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885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009年春节黄金周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春节假日旅游的重要意义
  
  2009年春节正值国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时期,做好春节假日旅游工作,对于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旅游消费、营造节日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要求,做好旅游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市场供给、质量监管、消费引导等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喜庆、团圆、安定、祥和的春节长假。
  
  二、 丰富活跃春节假日旅游市场
  
  各地要深入挖掘春节传统文化内涵,举办丰富多彩的旅游节庆活动,促进假日旅游市场繁荣,满足大众旅游消费需求。针对不同消费群体,以“民俗旅游走进千家万户”为主题,组织推出民俗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等产品,倡导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假日旅游休闲生活。积极组织开展“旅游服务进社区”、“旅游节庆乐万家”等惠民服务,让假日旅游惠及广大消费者。加强对农村春节传统文化活动的引导,丰富农民假日休闲生活,形成城乡互动的旅游休闲格局。要引导媒体开展春节传统节日特色宣传,提振市场信心,营造丰富活跃的假日旅游市场氛围。
  
  三、 切实抓好假日旅游安全保障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假日旅游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领导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应急准备,确保春节假日旅游市场安全平稳。
  
  一是保障旅游交通安全。2009年春节前后,探亲、旅游、民工返乡和学生放假人流高度集中,交通压力加大。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及早做好运力调配和客流疏导方案,避免大范围的游客滞留。加强运营监管和交通设施维护,严查非法运营和超载超时运营,增加重点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志;增强警力部署,加强路况、车况的检查和维护,严防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二是保障旅游活动安全。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审查和监管,落实主承办单位和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认真做好隐患排查、预案演练和现场疏导工作,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以民俗旅游、冰雪旅游、休闲度假等项目和旅游设施设备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旅游场所和接待单位不发生食物中毒、火灾等危害游客人身安全的事故。
  
  三是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春节部分地区旅游接待压力将会增大,各地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好灾害天气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助准备。加大对旅游项目组织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加强对自驾游、出境旅游、乡村旅游的安全引导和提示,提高游客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值守,确保联络顺畅,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四、 营造良好假日旅游市场环境
  
  要加强对假日旅游市场的联合执法和市场监管,严查假冒伪劣、恶性竞争、虚假广告、强迫消费和变相强迫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和降低服务质量的行为,净化旅游消费环境。组织旅游接待单位和从业人员广泛开展诚信经营和文明服务活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认真做好旅游投诉的及时处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保护环境、理性消费,共同创建和谐的旅游市场环境。
  
  五、 完善强化假日旅游公共服务
  
  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及早启动工作机制,提高假日旅游公共服务水平。要认真分析预测本地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的趋势和特点,按照扩大内需的总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旅游消费引导。完善假日旅游市场监测网络,动态发布对公众有实用价值的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等出行信息,更好地引导公众出行。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加强部门、地区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能。2009年1月14日前,春节假日旅游各项准备工作要全部就绪,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应完成如下工作:
  
  (一)按照假日旅游协调工作规则,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旅游市场和旅游安全大检查,有重点地进行各类旅游应急预案的演练。
  
  (三)各省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和列入全国春节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各旅游城市、景区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和旅游咨询电话。
  
  (四)各省级假日办和列入全国春节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各旅游城市、景区假日办将假日值班电话、旅游投诉电话和值班负责人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一并传真报全国假日办。
  
  (五)将本地区假日旅游的市场预测情况、准备工作、有关工作建议等报送全国假日办。
  
  联系电话:010-65201721、65201729;
  
  传真:010-65201700;
  
  电子邮件:jiari@cnta.gov.cn
  
  特此通知。
  
  
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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