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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旅游局
【发文字号】 旅国际发[2008]28号
【颁布时间】 2008-11-07
【实施时间】 2008-1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911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旅游局关于将2009年全国主题旅游年确定为“中国生态旅游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进一步贯彻十七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部署,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经研究,决定将2009年全国主题旅游年确定为“中国生态旅游年”,主题口号为“走进绿色旅游、感受生态文明”。
  
  近年来,我国生态旅游快速发展,业已成为一种增进环保、崇尚绿色、倡导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大众化旅游产品类型,深受海内外游客喜爱。举办2009中国生态旅游年,旨在进一步加大生态旅游产品推广力度、广泛宣传环境友好型旅行旅游理念、大力倡导资源节约型旅游经营方式、切实满足不断升级的旅游消费新风尚,把我国旅游业建设成为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绿色产业。
  
  望各级旅游部门以“2009中国生态旅游年”为主线,在产品开发、市场推广、经营管理、消费引导等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丰富生态内涵、提升生态品质、强化生态关切,做好主题演绎和口号宣传,切实营造出关注、参与、推动生态旅游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特此通知。
  
  
国家旅游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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