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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人口发[2008]79号
【颁布时间】 2008-10-18
【实施时间】 2008-10-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924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支持宁夏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五、支持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帮助和指导宁夏在全区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以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为依托,大力开展宣传倡导、健康教育、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优生咨询、均衡营养等服务,普及科学知识,提高群众孕前保健水平,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人员培训,在宁夏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预防出生缺陷的能力和水平。
  
  六、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支持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示范工程,逐步推进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以及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综合服务能力。国家"三千人才"工程、地县级人口计生委主任培训班以及西部地区县乡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进修实习等培训项目,增加宁夏学员名额。支持宁夏开展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继续教育项目。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专家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到宁夏开展示范培训,根据需要组织宁夏自治区和县级技术人员到东部发达地区接受培训。组织宁夏与国家人口计生委、东部省市或援宁省份人口计生部门县级以上管理人才、技术骨干的双向交流和挂职锻炼,优先选派宁夏有关人员参加出国考察培训。在宁夏五个地级市启动生殖健康咨询师试点。
  
  七、切实将支持宁夏的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将按照国务院《意见》的要求,积极争取相关部委关注和支持宁夏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听取宁夏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了解支持、援助工作的进展情况,帮助研究解决突出的问题;协调和鼓励援宁省份以及有关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口帮扶宁夏中南部八县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加强与宁夏人口计生委的联系与沟通,研究制定分年度的支持、援助工作计划;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和督促,及时总结经验,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帮助宁夏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有明显加强,管理服务水平有明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有明显提升。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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