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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第175号令
【颁布时间】 2008-09-28
【实施时间】 2008-10-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935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四)

[接上页]

  848410
  
  -密封垫或类似接合衬垫,用金属片与其他材料制成或用双层或多层金属片制成
  
  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到子目848410
  
  848420
  
  -机械密封件
  
  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到子目848420
  
  848490
  
  -其他
  
  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到子目848490
  
  8486
  
  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制造半导体单晶柱或晶圆、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或平板显示器的机器及装置;本章注释九(三)规定的机器及装置,零件及附件:
  
  848610
  
  -制造单晶柱或晶圆用的机器及装置:
  
  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到子目848610
  
  848620
  
  -制造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用的机器及装置:
  
  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到子目848620
  
  848630
  
  -制造平板显示器用的机器及装置:
  
  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到子目848630
  
  848640
  
  -本章注释九(三)规定的机器及装置:
  
  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到子目848640
  
  848690
  
  -零件及附件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子目848690
  
  8487
  
  本章其他税目未列各的机器零件,不具有电气接插件、绝缘体,线圈、触点,或其他电气器材特征的: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8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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