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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民发[2008]139号
【颁布时间】 2008-09-27
【实施时间】 2008-09-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935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宣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全国“送温暖、献爱心”--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的通知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解放军各总部党委:
  
  2008年5月12日,我国四川汶川发生了里氏8.0级特大地震,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次汶川特大地震破坏力之强、受灾面积之广、人员伤亡之多、救灾难度之大,举国震惊,举世关注。在历史罕见的特大地震灾害面前,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工作,精心部署,调动前所未有的力量,举全国之力开展了一场艰难困苦而气壮山河的抗震救灾斗争,取得了抗震救灾阶段性重大胜利。由于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正全面推进,目前仍有大量受灾群众需要依靠过渡性临时住所过冬,天气正逐渐转冷,受灾群众缺少御寒衣被问题比较突出。为落实温家宝总理日前关于全国要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御寒衣被的指示,切实帮助地震灾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今年10月将组织开展全国“送温暖、献爱心”--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题
  
  今年“送温暖、献爱心”救灾捐赠活动以“捐赠衣被、温暖灾区”为主题,充分发挥各级党政军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汶川地震灾区困难群众捐赠过冬衣被,也可捐款。
  
  二、时间安排
  
  (一)10月13日前,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
  
  (二)10月17日前,各单位将衣被等捐赠物资分类打包整理(打包规格同往年),10月18日(周六),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以及解放军四总部及所属驻京部队、军委办公厅将捐赠衣被等物资统一集中送往北京铁路局广安门车站(具体安排由北京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联系电话:63562428、63562423)。
  
  (三)10月20日前,各单位将捐款汇总送交民政部或通过银行汇交民政部,通过银行汇款务必要注明捐款单位、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账户:民政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账号:1100100740005822461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东四支行营业部。联系人:隋敏,联系电话:58123313)。
  
  (四)10月20日16时前,各单位将“中央部门单位和军队领导机关‘送温暖、献爱心’--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统计表”报民政部并按所属系统分别抄送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或解放军总政治部。
  
  (五) 10月31前完成捐款分配和衣被运输、发放工作,确保地震灾区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三、活动的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这次“送温暖、献爱心”捐赠衣被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加强领导和组织实施,并采取必要措施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捐助,起到表率作用。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迅速掀起捐赠热潮,让灾区困难群众感受到中央党政军机关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三)活动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这次捐助活动以捐赠新衣被(新棉被、毛毯,八成新以上棉衣裤、大衣、羽绒服、毛衣、毛裤、绒衣和绒裤等)为主,也可以捐款。捐赠的衣被等物资拟全部支援四川省地震灾区,捐款拟重点支援四川、甘肃和陕西地震灾区,用于帮助解决受灾群众过冬御寒困难。
  
  (四)做好协调、加强管理。此次活动时间紧、涉及单位较多,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对捐赠款物要认真清点、统一登记,及时做好有关情况的通报工作。
  
  附件:中央部门单位和军队领导机关“送温暖、献爱心”-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统计表
  
  
中 宣 部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民 政 部
  
  总政治部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中央部门单位和军队领导机关“送温暖、献爱心”--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统计表

  
  填表人:联系电话:
  
  部门、单位
  
  (盖章)
  
  参与捐助人数(人)
  
  捐款
  
  (元)
  
  棉衣被
  
  (件)
  
  注:此表请于10月20日16时前报民政部并按所属系统分别抄报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或解放军总政治部。
  
  民政部联系电话:58123137
  
  传真电话:5812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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