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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 │音乐厅、咖啡厅、茶座│ │ │ │ │,300平方米以下的公 │ │ │ │ │共浴室、理发美容店,│ │ │ │ │500平方米以下的其他 │ │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 │ ├──┼──────────┼───────┼────────────────────┤ │ 50 │150住户以下的小区、 │ 区卫生局 │ │ │ │单位宿舍的二次供水集│ │ │ │ │中式供水,区级卫生行│ │ │ │ │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 │ │ │ │的食品、公共场所、学│ │ │ │ │校的二次供水及自建设│ │ │ │ │施供水、市政供水企业│ │ │ │ │(管网末梢水),农村│ │ │ │ │自建设施供水及二次供│ │ │ │ │水卫生许可 │ │ │ ├──┼──────────┼───────┼────────────────────┤ │ 51 │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 区政府 │ │ │ │销和规模调整的行政审│ │ │ │ │批 │ │ │ ├──┼──────────┼───────┼────────────────────┤ │ 52 │居民委员会专职干部的│ 区民政局 │ │ │ │管理 │ │ │ ├──┼──────────┼───────┼────────────────────┤ │ 53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 区安监局 │ │ ├──┼──────────┼───────┼────────────────────┤ │ 54 │一般事故调查处理 │ 区政府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