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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9-01
【实施时间】 2008-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959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常委会工作制度》的通知

委机关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党委(总支、支部):
  
  经直属机关党委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常委会工作制度》自即日起颁布实行。
  
  特此通知。
  
  
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

  
  
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常委会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常委会的建设,切实发挥常委会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常委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
  
  (三)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常委会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
  
  二、职责和任务
  
  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常委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
  
  (一)宣传、贯彻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和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的决议,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直属机关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直属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坚持和加强理论武装工作,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加强直属机关党的各级组织建设。按照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推进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修养,严格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直属机关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六)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
  
  (七)领导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八)领导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九)领导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领导直属机关统一战线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会议制度
  
  (一)会议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以及国资委党委的重要会议和有关指示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意见;研究提交直属机关党委全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2、讨论审定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研究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状况和党员队伍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出阶段性的工作部署。
  
  4、审议通过直属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和直属党组织届中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的任免事项。
  
  5、讨论、审批新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
  
  6、研究决定有关党内表扬、表彰意见;研究决定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和组织处理。
  
  7、听取年度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
  
  8、研究稳定工作。
  
  9、其他需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会议组织
  
  1、常委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由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或常务副书记提议,也可临时召开。
  
  2、常委会会议,由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或常务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常委参加。因会议内容需要可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直属机关党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3、会议议题由书记办公会议确定。会议材料,一般会前送达各位常委。
  
  4、常委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举行;因故请假,一般以书面形式提交对常委会议题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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