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 〔2008〕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精神,促进旅游行业的节能降耗,现就加强旅游行业节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近年来,旅游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取得了一些成绩,提升了旅游行业节能降耗的水平。但是,在一些地方,有的旅游企事业单位能源消耗还比较高,能源利用效率还比较低。面对我国能源资源不足,能源供应紧张的状况,旅游行业亟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 做好节能工作,是旅游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这既是当前的一项紧迫工作,又是一项功在千秋的战略性任务。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把节能工作作为实现旅游业转型升级、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增强环境意识、资源意识、效率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为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节能的主要措施 (一)汽车节油措施。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车辆淘汰制度,淘汰油耗高、排放超标的旅游汽车;积极鼓励使用低油耗和节能环保型旅游汽车、清洁能源旅游汽车。 (二)锅炉节油措施。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宾馆饭店要加强锅炉节油改造,增加省煤器,降低锅炉排烟温度;有条件的单位在锅炉热水循环泵上加装全闭环变频控制系统,降低油耗;鼓励采用保温、富氧燃烧、余热回收等新技术、新工艺,降低燃油消耗。 (三)电机系统节电措施。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加快淘汰低效电机产品和设备,使用高效节能电机及相关设备,加强电机系统节电管理;鼓励使用电机系统变频调速、软启动装置、无功补偿装置、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等先进技术和设备;鼓励合理匹配电机系统,消除“大马拉小车”现象。 (四)空调节电措施。要在旅游行业广泛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空调,及时淘汰耗能大、能源利用效率低的空调产品。加强现有空调系统的改造和维护,鼓励采用变频、变风量、流量可调系统、太阳能采暖制冷、地源热泵、余热源热泵、高效冷却塔和高效换热器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加强对中央空调系统的维护保养,在春秋换季期间,应按规定及时进行清洗、维护,并在平时定期清洗空调滤网,提高空调运行效率。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公共区域夏季室内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星级饭店可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要求,认真执行节能措施。 (五)照明节电措施。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都要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在能够使用节能灯的区域全部安装高效节能灯。星级饭店、A级景区在2009年6月底前、其他单位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更新改造。要重点加强照明节电管理。优化照明系统运行,改进电路布设和控制方式。白天尽可能采用自然光照明,公共区域照明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开关或智能调光系统。在用电高峰时段,要严格控制装饰性景观照明。 (六)节水措施。积极落实“计划用水、定额管理”,分解用水指标,实行考核制度;加快对现有非节能用水设备改造,鼓励使用国家推荐的节水型器具和设备;用水大户要采取措施保障已建成的中水处理设备正常使用和运转,新建旅游项目中都应设计和安装中水设备,现有设施中都要结合改造装修建设中水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加装采用锅炉和空调冷凝水回收装置。 (七)建筑节能措施。积极鼓励新建、改造旅游建筑采用节能型建筑设计、结构、材料,提高建筑保温隔热性,减少能源消耗;鼓励使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 (八)改进服务方式降低消耗。旅游宾馆饭店在符合服务标准的条件下,采取鼓励措施,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洗漱用品、纸杯、签字笔等一次性用品,鼓励洗发、沐浴等用品使用大容器包装替代小瓶装;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客人自觉减少更换和洗涤各种棉织品的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