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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文字号】 煤安监函[2008]31号
【颁布时间】 2008-08-07
【实施时间】 2008-08-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974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现状普查的通知

[接上页]

  附表3
  
  
采掘工作面通风现状普查表(以2007年为基数)

  
  填报单位: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序号
  
  矿井名称
  
  回采工作面通风情况
  
  掘进工作面通风情况
  
  通风方式
  
  进风量
  
  回风量
  
  工作面平均风速
  
  瓦斯绝对涌出量
  
  瓦斯超限次数
  
  回风瓦斯浓度
  
  上隅角瓦斯 浓度
  
  通风方式
  
  局部通风机功率
  
  回风量
  
  巷道风速
  
  瓦斯 绝对 涌出量
  
  瓦斯超限次数
  
  回风流瓦斯浓度
  
  是否三专两闭锁
  
  是否双风机双电源并自动切换
  
  m3/min
  
  m3/min
  
  m/s
  
  m3/min
  
  %
  
  %
  
  kW
  
  m3/min
  
  m/s
  
  m3/min
  
  %
  
  注:1) 一个矿井有多个回采、掘进工作面的,均按绝对瓦斯涌出量最大的工作面填写;2) 回采工作面通风方式填写U型、Y型、W型、U+L型等;3)上隅角瓦斯浓度填写瓦斯灾害最严重工作面的最大月平均浓度。
  
  附表4
  
  
瓦斯抽采现状普查表(以2007年为基数)

  
  填报单位: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序号
  
  矿井名称
  
  抽采系统设备 额定能力
  
  瓦斯资源量
  
  瓦斯压力
  
  煤层透气性 系数
  
  煤层瓦斯含量
  
  吨煤钻孔量
  
  矿井瓦斯涌出和抽采量
  
  回采工作面抽采达标情况
  
  抽采达标煤量
  
  地面
  
  井下
  
  涌出 总量
  
  风排量
  
  抽采量
  
  矿井瓦斯抽采率
  
  预抽时间
  
  预抽率
  
  抽采率
  
  回采前可解吸瓦斯含量
  
  m3/min
  
  m3/min
  
  万m3
  
  Mpa
  
  m2/(MPa2.d)
  
  m3/t
  
  m/t
  
  万m3
  
  万m3
  
  万m3
  
  %
  
  月数
  
  %
  
  %
  
  m3/t
  
  万吨
  
  注:1) 地面抽采设备能力是指地面永久抽采设备能力,井下抽采能力是指井下移动抽采设备能力; 2) 瓦斯压力、煤层透气性系数、煤层瓦斯含量按主采煤层相应值的范围填写;3) 矿井瓦斯抽采率为抽采量与涌出量的比值;4) 回采前可解吸瓦斯含量按测定实际值填写,若未测定,填写无;5) 抽采达标煤量是指当年计划开采采区经过预抽瓦斯后,突出煤层的瓦斯含量下降到8m3/t或瓦斯压力下降到0.74MPa以下,非突出煤层回采前可解吸瓦斯含量下降到设计工作面日产量相对应的规定值以下的可采煤量。
  
  附表5
  
  
瓦斯利用现状普查表(以2007年为基数)

  
  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签字:
  
  序号
  
  矿井名称
  
  瓦斯抽采总量
  
  低浓度瓦斯 抽采量
  
  矿井瓦斯 抽采率
  
  抽采瓦斯平均浓度
  
  抽采瓦斯利用量(万m3)
  
  瓦斯利用率
  
  民用
  
  工业
  
  万m3
  
  万m3
  
  %
  
  %
  
  小计
  
  发电
  
  其他
  
  %
  
  注:低浓度瓦斯抽采量是指甲烷浓度小于30%的瓦斯。
  
  附表6
  
  
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现状普查表

  
  填报单位: 负责人签字:
  
  序号
  
  矿井名称
  
  历史突出次数
  
  07年突出次数
  
  历史最大突出强度
  
  07年最大突出强度
  
  是否开展区域预测
  
  区域防突措施
  
  采掘前 预抽 达标率
  
  采用的突出预测指标
  
  突出预测指标是否有效
  
  煤量
  
  瓦斯量
  
  煤量
  
  瓦斯量
  
  是否开采保护层
  
  是否预抽
  
  其他
  
  t
  
  m3
  
  t
  
  m3
  
  %
  
  注:1) 是否开采保护层填写:是、否、无(无是指开采单一煤层或煤层群开采,但经专家论证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2) 开展区域预测包括区域预测和区域划分; 3)采用的突出预测指标和防突措施均按《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要求填写。
  
  附表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现状普查表(以2007年为基数)

  
  填报单位: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单位:矿井
  
  序号
  
  矿井名称
  
  监控系统型号
  
  安装及升级时间
  
  瓦斯超限工作场所能否自动断电
  
  甲烷传感器数量
  
  甲烷传感器安装率
  
  系统故障率
  
  回采面甲烷传感器安装数量
  
  掘进面甲烷传感器安装数量
  
  采区回风巷有无甲烷传感器
  
  是否设置专职调校人员
  
  仪器调校周期
  
  进风巷
  
  上隅角
  
  回风巷
  
  排瓦斯巷或尾巷
  
  工作面
  
  回风流
  
  个
  
  %
  
  %
  
  注:1)甲烷传感器安装率等于实际安装数量与应安装数量的比值; 2) 系统故障率按系统全年累计故障时间占全年时间之比值计算。
  
  附表8
  
  
现场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序号
  
  矿井名称
  
  矿井人员总数
  
  煤炭主体专业人员数
  
  “一通三防”技术人员数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
  
  瓦斯 检查员人数
  
  职工年人均安全培训时间
  
  瓦斯治理投入
  
  是否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是否建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是否设专职的煤矿安全监管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通风管理人员
  
  小时
  
  元/吨
  
  注:1) 煤炭主体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采煤、掘进、地质、测量、通风和洗选等与煤炭生产和加工直接相关的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2)“一通三防”专业技术人员是指直接从事“一通三防”工作的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3)职工年人均安全培训时间是指脱产进行的安全培训平均时间。
  
  附表 9
  
  
矿井瓦斯事故调查表(以2007年为基数)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序号
  
  矿井名称
  
  瓦斯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
  
  瓦斯事故类型起数及死亡人数
  
  瓦斯事故发生地点起数及死亡人数
  
  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原因起数及死亡人数
  
  合计
  
  一次死亡3人以下
  
  一次死亡3-9人
  
  一次死亡 10人以上
  
  瓦斯爆炸
  
  瓦斯突出
  
  瓦斯燃烧
  
  瓦斯窒息
  
  回采工作面
  
  掘进工作面
  
  其他
  
  机电设备失爆
  
  放炮
  
  其他 明火
  
  注:表中数据填写格式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即括号外为事故起数,括号内为死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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