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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银行对外开放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组长单位: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副组长单位:市计委、市外经贸委。 2.保险对外开放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组长单位:保监会重庆办事处;副组长单位:市计委、市外经贸委。 3.证券对外开放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组长单位:重庆证管办;副组长单位:市计委。 4.电信对外开放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组长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副组长单位:市计委、市信息产业局、市外经贸委。 5.旅游对外开放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组长单位:市旅游局;副组长单位:市计委、市外经贸委。 6.医疗对外开放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组长单位:市卫生局;副组长单位:市计委、市外经贸委。 7.教育对外开放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组长单位:市教委。副组长单位:市计委、市外经贸委。 8.商业零售对外开放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组长单位:市商委;副组长单位:市外经贸委、市工商局。 9.物流对外开放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已组建重庆市发展现代物流领导小组,该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可不再设立)。 10.会计、审计、评估事务对外开放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组长单位:市财政局,副组长单位:市外经贸委、市审计局。 11.律师、公证对外开放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组长单位:市司法局,副组长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五、工作时间表 2002年12月15日前成立各自的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制定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方案; 2002年12月31日前筛选落实境外目标公司并进行实际工作; 力争2003年上半年有实质性进展,部分项目合作成功。 六、保障措施 (一)各有关组长单位的一把手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具体业务处(室)的负责人为工作人员。 (二)每两个月召开1次项目推进工作小组会议,遇重要情况,组长单位可随时通知召开项目推进工作小组会议。 (三)每季度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召开1次各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组长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