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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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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商业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加强含假高粱进口粮检疫和处理工作的通知
[有效]
颁布部门:农业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商业部(已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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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农业部关于印发《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外汇收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有效]
颁布部门:农业部/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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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执行远洋渔业自捕水产品不征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有效]
颁布部门:财政部/农业部/海关总署
·
海关总署、农业部关于印发《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水产品不征税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有效]
颁布部门:农业部/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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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财务司、财政部世界银行业务司关于印发《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支持服务项目“提款报帐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有效]
颁布部门:财政部/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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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鼓励乡镇企业利用外资加快结构调整的意见的通知
[有效]
颁布部门:农业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
农业部、海关总署公告第9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
[有效]
颁布部门:农业部/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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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海关总署公告第595号——重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名录》[失效]
[失效]
颁布部门: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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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80号——防止高致病禽流感疫情的传播
[有效]
颁布部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
·
商务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78号——防止禽流感等严重动物疫情的传播
[有效]
颁布部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
·
商务部、农业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05年第8号——恢复来源于加拿大的有关禽类及其产品的进口
[有效]
颁布部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
·
商务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83号——恢复来源于美国的有关禽类及其产品的进口
[有效]
颁布部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
·
商务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49号——恢复安徽省正常的畜牧业生产和出口的公告
[有效]
颁布部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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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39号——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严重动物疫情的传播
[有效]
颁布部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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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
[有效]
颁布部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
颁布部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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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7号——恢复我国正常的畜牧业生产和出口
[有效]
颁布部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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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商务部、农业部、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航总局关于加强监管检疫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有效]
颁布部门: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已撤销)/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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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3号——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严重动物疫情的传播
[有效]
颁布部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
·
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边贸和边境管理防止禽流感疫情传入我国的紧急通知
[有效]
颁布部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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