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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8]186号
【颁布时间】 2008-12-31
【实施时间】 2008-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77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意见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石油和电力供应紧张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节油节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石油和电力是重要的能源资源。我国能源资源不足,人均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加,石油和电力供应紧张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做好节油节电工作既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缓解石油、电力供需紧张矛盾的重要措施,各地区、部门和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节油节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油节电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节约宝贵的能源资源,为经济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节油节电的主要措施
  
  当前要突出重点,抓住汽车、锅炉、电机系统、空调、照明等应用面广、潜力大、见效快的关键设备和产品,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高效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用油用电效率。其他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明确重点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做好节油节电工作。
  
  (一)汽车节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老旧车辆。加快高油耗客、货车退出营运市场的进度,力争到2013年年底前实现全部营运车辆达到油料消耗限制标准。二是在用车辆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限制。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把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三是完善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严格执行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建立并实施强制性汽车燃料消耗量申报、公告、标识制度。汽车销售商要按照统一的检测方法,测定并申报汽车燃料消耗量,汽车销售时必须在显著位置粘贴燃料消耗量标识。有关部门要定期公告汽车燃料消耗量指标。四是加强运输节能管理。优化道路运输组织管理,提高运输集约化水平,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的运力。抓紧研究完善挂车牌照管理、交通规费征收和保险制度,鼓励发展甩挂运输。积极推广使用公路自动收费系统(BTC)。
  
  五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建设快速公交,科学设置公交优先车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加强公共交通、区域内交通及对外交通的有效衔接,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效率。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和补贴力度,降低公共交通出行费用,吸引、鼓励更多群众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加强出租车调度,完善预约制度,降低空载率。六是提倡每周少开一天车。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车,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倡导其他单位和个人参照上述原则每周少开一天车,更多选乘油耗低的公务轿车或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优先停驶大排量机动车。七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控制车辆规格,进一步清理机关超编、超标车辆,杜绝违反上级有关规定配车。八是加快推进公务车改革。各地举办重大活动或各级机关开展参与人数较多的公务活动时,领导带头集中统一乘坐大中型客车。日常公务活动要坚持轻车简从,减少用车数量。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由各级各单位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派。
  
  (二)锅炉(窑炉)节油措施。所有火电厂(包括新建电厂)燃煤锅炉都要采用等离子无油、小油枪等微油点火技术和低负荷稳燃技术,降低油耗。工业窑炉要逐步停用燃料油,以洁净煤、天然气、煤制气等替代燃料油,大力采用窑炉保温、富氧燃烧、余热回收等新技术、新工艺,降低燃油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各级政府财政资金要加大对节约和替代石油项目的支持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资金对省内节约和替代石油项目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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