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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文字号】 主席令第37号
【颁布时间】 1986-04-12
【实施时间】 1987-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9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接上页]

  第五十二条 【合伙型联营】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三条 【合同型联营】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实质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六条 【形式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五十八条 【无效民事行为】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九条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第六十条 【部分无效】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六十一条 【无效、撤销的法律后果】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 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第六十二条 【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第二节 代理
  
  第六十三条 【代理及其适用范围】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六十四条 【代理的种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第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 【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法代理及法律后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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