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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 监狱系统现行的狱政管理统计报表是80年代初陆续制定实施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进一步统一、规范狱政管理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为监狱工作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和依据,经研究决定使用新的狱政管理统计报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表的分类。新的狱政管理统计报表分为《狱政工作月报表》、《监狱在押犯统计季报表》、《监狱发生、破获案件统计季报表》和《监狱在押罪犯构成情况调查表》四类,表样附后。 二、关于组织实施工作。新报表从2001年一季度开始使用。各级监狱管理机关要继续重视和加强这项基础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好使用新,旧狱政管理统计报表的交替工作,确保狱政管理统计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各地可按照新的表样自行印发空白报表,但“填报说明”应同时印上。 三、关于填报的时间。从2001年起,月报表应在下月的5日前电传上报部监狱局,季报表应在下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上报部监狱管理局。《监狱在押罪犯构成情况调查表》由原来的每两年统计上报一次,改为每年统计上报,上报时间为第二年的1月31日前。 四、关于填报的要求。有关干警要熟悉和掌握报表各项目的定义及其相互间的逻辑关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准确、及时地完成各类狱政管理统计报表的填写、审核和上报工作,务必做到数据清楚、逻辑关系明确、程序符合规定。 五、关于狱政管理信息微机系统的有关问题,目前正在组织实施中,将另行通知和部署。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立即传达到监狱有关干警,并认真组织实施。 狱政管理工作月报表 表号:司监狱狱1号 填报单位:年月 ┌────┬────┬─────┬────┬─────┬────┬─────┐ │月末押犯│本月脱逃│本月捕回│本月发案│本月重(特)│本月破案│本月新收押│ │││││ 大案件 │││ ├────┼────┼─────┼────┼─────┼────┼─────┤ ││││││││ ├────┴────┼──┬──┼────┴─┬───┴────┴──┬──┤ │脱逃单位│脱逃│脱逃│发案单位│ 案件情况 │作案│ ││方式│人数│├─────┬─────┤人数│ │││││类别│ 性质 ││ ├─────────┼──┼──┼──────┼─────┴─────┼──┤ │││││││ ├─────────┼──┼──┼──────┼───────────┼──┤ │││││││ ├─────────┼──┼──┼──────┼───────────┼──┤ │││││││ ├─────────┼──┼──┼──────┼───────────┼──┤ │││││││ ├─────────┼──┼──┼──────┼───────────┼──┤ │││││││ └─────────┴──┴──┴──────┴───────────┴──┘ 审核人: 填表人:填表日期: 填报说明: 1.脱逃单位、发案单位须准确填写监狱全称(省、区、市名称不填),每起脱逃(含集体脱逃)或案件占一栏。 2.脱逃方式填写代码,分别为:A.从围墙脱逃;B.从大门脱逃;C.外役或零散劳动脱逃;D.其他方式脱逃。 3.案件类别根据《司法部关于狱内刑事案件和案件管理的规定》填写;案件性质为一般、重大、特大。 4.月报上报时,应在填报单位上加盖公章,但公章不能覆盖报表中的数字。 监狱在押犯统计季度报表表号:司监狱狱2号 填报单位:年第季度 ┌───────────┬───┬───┬───────┬─────────────┐ │项目│总计│危害国│ 其它刑事犯 │ 补充资料 │ │││家安全├──┬────┤│ ││││小计│其中重大││ ├───────────┼───┼───┼──┼────┼─────────────┤ │上期末押犯│││││1.期内增加其它中 │ ├─┬─────────┼───┼───┼──┼────┤ 外省调入: 名│ │期│小计│││││ 解回收监: 名│ │内├─────────┼───┼───┼──┼────┤ 假释收监: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