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 银办发[1999]140号
【颁布时间】 1999-09-14
【实施时间】 1999-09-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98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许可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接上页]

  外资基金管理公司400—499
  
  外资财务公司500—599
  
  外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600—699
  
  外资租赁公司700—799
  
  第三、四、五位如无表示内容,均应标注“0”;中资金融机构审批行代码(即第五位数字),如审批行为总行,标注“1”;审批行为分行,标注“2”;审批行为中心支行,标注“3”。
  
  第六、七、八、九位数字表示金融机构地址代码,采用《全国清算中心代码》(GB13497—92)中的地址代码的编码方法。
  
  第十、十一、十二位数字为金融机构办理许可证的顺序号。每一个金融机构只使用一个序号,同一地区(城乡信用合作社以地(市)为单位,其他金融机构以省为单位)同一类别的金融机构应连续编号,不能重复或空号。
  
  新设机构,按照同类机构代码编制方法顺序编制代码;变更的金融机构,仍使用原有代码;被撤销的金融机构,原代码应予注销,不得再使用;若干金融机构合并,只保留负责组建的金融机构的代码;如金融机构的许可证丢失,补发的许可证应重新编码(变更第十、十一、十二位序号),旧代码作废。
  
  各分行应按照上述方法编制辖内金融机构代码。
  
  附件2:
  
  
人民银行对新闻媒体的公告通知(样式)

  
  ××报社广告部:
  
  ××银行××分行原《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中事项变更,现予重新颁发,同意刊登公告。
  
  1、公告序号:××××号。
  
  2、公告内容:银行名称、机构代码。
  
  3、公告规格:×CM××CM。
  
  请于收到××银行××分行公告材料后10日内见报。
  
  中国人民银行
  
  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执
  
  中国人民银行:我报社已收到××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公告材料,将于年月日在第版刊出公告。
  
  公告序号为××××号。
  
  ××报社广告部
  
  年月日
  
  附件3: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公告通知(样式)
  
  ××银行××分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你行领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后,应通过××报向社会公告。
  
  请你行在规定时限内到××报联系公告事宜。
  
  公告时限:××××年××月××日。
  
  中国人民银行
  
  年月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