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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计划 (一)宣传方向 1.报道各地区、各部门落实中央要求,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成效,宣传一批保护知识产权的先进典型。 2.将知识产权宣传列入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宣传计划中。 3.重点跟踪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的中央企业,通过对口交流、会议研讨和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及时总结和推广中央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4.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纳入2009年度全国法制宣传计划,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5.发挥好广播影视大众媒体宣传优势,积极开展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 (二)开展大型宣传活动 1.组织200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2.启动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 3.面向地方政府和企业,宣传和贯彻标准制定中有关专利的处置原则,指导我国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形成国家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工作。 4.举办“2009中国商标节”,发布《中国商标战略发展报告》。 5.加大商标行政执法案件公布力度,鼓励和推动地方工商局公布更多的商标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商标案件查处工作的透明度。 6.开展“版权保护在中国”--新中国成立60周年版权保护大型系列宣传活动。 7.积极推动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基地的创建和评选工作,树立版权保护优秀典型,推广版权保护先进经验,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发展。 8.组织“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力度。 9.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作为“法律六进”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 10.组织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表彰为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做出贡献的品种权人。 1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劳动者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企业自觉履行有关法律条款,增强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观念。 12.面向大中小学生和城市社区,深入开展“拒绝盗版,从我做起”活动。 (三)举办论坛、交流会和制作、发布宣传材料 1.举办“中国知识产权高层论坛”。 2.举办全国外商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 3.举办2009医药知识产权论坛和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国际研讨会。 4.继续参加“2009海峡两岸商标论坛”。 5.发布《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6.编写《中国高校知识产权年度报告》。 7.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年度报告(2008)》以及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六、知识产权培训教育工作计划 (一)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人员培训 1.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公安民警知识产权执法培训教育活动。积极与国外有关部门和机构联合举办知识产权刑事执法人员培训班,提升处理跨国、跨境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2.联合知识产权权利人开展对海关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活动,提高关员查获侵权货物能力。 3.开展对负责海关案件调查和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办案人员对疑难案件的处理能力。 4.积极利用“中国-欧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二期)”等平台,加强商标执法队伍培训。 5.开展对基层版权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版权执法人员在新技术条件下的执法能力。 6.充实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充实审判业务骨干和专业人才,完善审判队伍的专业结构。 7.强化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适时修改、补充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培训大纲,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举办专门的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培训班。 8.加大检察机关培训工作中的知识产权内容,与中国-欧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二期)共同举办知识产权培训活动。 (二)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1.继续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力争将有关知识产权内容纳入《思想品德课程标准》。 2.针对科技管理人员、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的科技人员以及企业家的不同需求,全面开展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和实务辅导。 3.开展对工业企业的“应对标准与知识产权问题”培训。 4.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5.按照《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知识产权培训。 6.组织开展中医药行业从业人员知识产权培训、医药卫生行业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培训、医药企事业单位和地方药品监管人员知识产权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