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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劳社办发[2006]60号
【颁布时间】 2006-04-13
【实施时间】 2006-04-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39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领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的实施意见》和《实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申领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4.居民领取人需要携带如下证件:
  
  (1)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2)房产证或承租证。
  
  5.此表必须由物业管理单位填写并盖章,领取人签名。
  
  附表2: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采暖补贴申请表
  
  ┌────┬───────┬───────┬───────────┐
  
  │姓 名 ││身份证号││
  
  ├────┼───────┼───────┼───────────┤
  
  │求职证号││联系电话││
  
  ├────┼───────┴───────┼───────┬───┤
  
  │居住地址││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房屋权属│产权( )、承租(│证 号 ││
  
  │性质│ )│││
  
  ├────┼───────┴───────┴───────────┤
  
  │采暖能源│燃气( )、燃油( )、电[蓄能( )非蓄能( )]、其它( ) │
  
  │种类││
  
  ├────┼───────────┬───────┬───────┤
  
  │自采暖补││补贴金额││
  
  │贴面积(││(元)││
  
  │平方米)││││
  
  ├────┴───────────┴───────┴───────┤
  
  │上述情况属实,本人申请享受自采暖补贴。│
  
  │申请人签字:│
  
  │年 月日 │
  
  ├────────┬───────────────────────┤
  
  │街道(乡镇)││
  
  │社保所审核││
  
  │意见││
  
  ││审核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建筑面积、自采暖补贴面积均以大写数字为准。
  
  附表3: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采暖补贴经费审批表
  
  ┌───────┬───────┬───────┬────────┐
  
  │领取补││领取补贴金││
  
  │贴人数││ 额(元) ││
  
  ├───────┼───────┴───────┴────────┤
  
  │ 区县劳动 ││
  
  │保障局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盖章) │
  
  ││ 年月日 │
  
  ├───────┼────────────────────────┤
  
  │ 区县财政 ││
  
  │局意见││
  
  │││
  
  ││ 经办人: │
  
  ││ 负责人:(盖章) │
  
  ││ 年月日 │
  
  ├───────┼────────────────────────┤
  
  │备注:││
  
  └───────┴────────────────────────┘
  
  填表人: 年月日
  
  注:此表一式二份,区县劳动部门、财政部门各一份。
  
  附件2:
  
  关于对实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申领
  
  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的实施意见
  
  一、补贴对象
  
  符合《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京政管字[2006]22号)规定的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补贴标准
  
  退休人员家庭按居住建筑面积60平方米标准补贴;自采暖补贴标准为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住宅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按实际居住建筑面积补贴;住宅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补贴,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申请审批程序
  
  (一)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负责受理对退休人员申请自采暖补贴进行审核、认定、登记汇总上报工作。
  
  (二)符合申请享受自采暖补贴条件退休人员,每年到所属自采暖居民到住宅管理单位领取本市统一制式的《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以下简称《核对证明》);于每年9月20日至9月30日或次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申请手续。申请时,应填写《社区管理退休人员享受自采暖补贴申请表》(见附表1),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 退休人员家庭的城镇居民《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和本人《退休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当即退回;
  
  2. 与《核对证明》地点一致的房屋所有产权证或承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即退回;
  
  3.自采暖住宅管理单位出具的《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休人员的家庭同时有两处住房的,须提交由管理单位或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未领取采暖补贴(供暖费)的情况证明;
  
  5. 配偶为产权人或承租人、夫妻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出示结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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