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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 95 ││吉建综字[1989]5号 │《吉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业务咨询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与省工商局、物价局联合│ ││││下发)│ ├──┤├───────────┼───────────────────────────────────────┤ │ 96 ││吉建综字[1989]7号 │《关于对建设工程收取招投标管理费的通知》(与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 ├──┤├───────────┼───────────────────────────────────────┤ │ 97 ││吉建招字[1991]第1号 │《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的规定》(与省计委、建设银行联合下发)│ ├──┤├───────────┼───────────────────────────────────────┤ │ 98 ││吉建招字[1991]第2号 │《关于吉林省境内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范围划分的通知》(与沈阳铁路局联合下发│ ││││)│ ├──┤├───────────┼───────────────────────────────────────┤ │ 99 ││吉建招字[1991]第5号 │《吉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与省建设银行联合下发)│ ├──┤├───────────┼───────────────────────────────────────┤ │100 ││吉建招字[1992]第4号 │《关于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的若干具体办法》(与省工商局联合下发)│ ├──┤├───────────┼───────────────────────────────────────┤ │101 ││吉建招字[1993]第3号 │《吉林省工程建设承发包管理若干规定》│ ├──┤├───────────┼───────────────────────────────────────┤ │102 ││吉建招字[1994]第5号 │《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实施办法》│ ├──┤├───────────┼───────────────────────────────────────┤ │103 ││吉建招字[1996]第1号 │《关于大中型和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 │104 ││吉计重联字[1996]38号│《吉林省大中型、重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 │105 ││吉建招字[1999]7号 │《关于建设工程实行议标的审批程序的规定》│ ├──┤├───────────┼───────────────────────────────────────┤ │106 ││吉建招字[2000]第9号 │《关于建设工程邀请招标实行审批的暂行规定》│ ├──┤├───────────┼───────────────────────────────────────┤ │107 ││吉建招字[2001]10号│《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实行审批的规定》│ ├──┼───────┼───────────┼───────────────────────────────────────┤ │108 │ 省交通厅 │吉交运联字[1987]57号│转发《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与省计划经济委员会联合下发)│ ├──┤├───────────┼───────────────────────────────────────┤ │109 ││吉交稽查字[1987]339号 │吉林交通厅、吉林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关于各级交通稽查征费部门配置小汽车的│ ││││通知│ ├──┤├───────────┼──────────□ ^─────────────────────────────┤ │110 ││吉交运字[1987]432号 │关于颁发《吉林省公路客运乘务工作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