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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1-25
【实施时间】 2010-0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4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9〕3338号)及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3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春运期间的客货运输组织工作,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努力满足广大旅客出行需要,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确保2010年春运期间我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密部署,高度重视,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2010年春运于1月30日开始,3月10日结束,为期40天。据预测,2010年春运期间全市旅客运量约5373.5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8%。其中:铁路运量约280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22.2%;民航运量约88.5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21.1%;公路运量约4845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1%;水路运量约160万人次,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受金融危机影响,去年外出务工人员减少,今年春节前从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回渝的民工客流相对减少,加之今年学生放假和春节间距较长,节前学生流和探亲流不会形成叠加,总体上,节前客流较为平缓。但近期我国部分地区持续低温,影响当地交通工具发班正常秩序,我市主要客运场站可能出现因火车、飞机集中达到而形成短时间内爆发性高峰客流的情况,节前压力依然较大。春节后客流以外出务工流、学生流、探亲流为主,春节后高峰客流期将出现持续时间长、运输供需矛盾突出等特点,节后运输任务十分繁重。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10年春运工作,严格按照“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春运原则,站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服务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春运及“春节黄金周”客货运输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以主管领导负责的春运工作组织机构,制订春运工作方案,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动态,协调解决春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确保春运以及假日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市各级政府领导要深入基层,检查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运输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认真检查各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障春运工作顺利进行;要关心慰问运输行业的职工,做好运输组织和后勤保障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要给予重点支持和安排,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委,负责统一协调全市春运组织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保持与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按照要求抓好春运工作。
  
  二、完善预案、科学调度,增强运输供给能力
  
  全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城市交通等运输企业应根据今年春运的节前和节后客流特点,加强运力准备,完善运输组织,保证运力充足、调度有序。为有效应对春运期间突发事件及出现的特殊情况,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要有针对性地制订运力调集、客源疏导、突发性旅客疏运的应急方案及气候异常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要加强运输组织工作,协调各种运输方式,提高综合运输能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旅客疏运工作,提高机动运力的调控能力,严格执行《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制度,及时疏散站(港、场)的积压旅客,确保春节期间广大旅客走得安全、及时、有序。
  
  铁路部门要重点抓好干线旅客运输并统筹兼顾短途旅客出行需求,切实保障重点货物及时运输,做好高峰客流期间增开直通临客的准备工作。道路运输部门要储备充足运力,保障长途正班车发班密度,并根据客流变化,及时增调机动运力,缩短发车间隔,适时开行省际和各区县(自治县)间的直达客运班线,避免出现春运高峰期出行旅客压站的现象;要强化包车管理,组织包车运力,满足团体旅客出行需求;要加强对农村客运的组织管理,做好农村赶集和其他大型集会的运力保障工作,确保农村群众出行便捷。民航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和航班运行情况,做好热点航线的加班和包机工作,细化服务保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运力备份,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时要及时启动预案,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水运部门要根据区间和短途客流变化情况,及时安排加班运力,按规定科学增加客船定额,解决旅客压港问题,同时做好长江航道跨省运输工作。城市公共交通要搞好组织调度工作,重点组织好火车站、汽车站、码头、机场等旅客较为集中地点的城市公交调度工作,通过增投运力、加密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旅客中转换乘,及时疏运节日期间参加重大庆祝活动的市民群体。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掌握我市民工流变化情况,在民工输入、输出集中的地区做好民工流的重点监控工作,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并主动与运输部门沟通衔接,组织和引导民工有序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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