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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试点规模及实施时间 2010年度直购电量总规模不超过200亿千瓦时,对符合条件的试点用户严格控制年度直购电量规模。实施过程中,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应根据电力实际供需和执行情况,适时对试点用户的直购电量进行调整。 2010年度直购电试点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到2010年12月31日截止。 六、其他事项 各发、输、用电企业要着眼长远,统一认识,密切配合,扎实有效地推进直购电试点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省直有关部门以及各市(州)政府要加强领导,通力协作,精心安排,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监管,建立退出机制,加强直购电试点企业执行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节能减排政策等方面的督促检查,对达不到要求和拖欠电费的企业,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同意后,及时取消其直购电试点资格,确保直购电试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其他有关事项按川府办发电〔2008〕104号执行。 附件:1.四川省直购电用户准入标准 2.2010年度直购电试点用户名单(重灾区) 3.2010年度直购电试点用户名单(非重灾区) 附件1 四川省直购电用户准入标准 产品名称 综合电耗 工艺技术要求 生产能力 环保及其他 黄磷 ≤13200千瓦时/吨 单台装机容量≥20000千伏安 >5万吨/年 符合环保要求,排放达标 电石 ≤3400千瓦时/吨 内燃式、密闭式电石炉,单台电石炉容量≥20000千伏安 ≥2万吨/年 达到国家环保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且进入国家行业准入公告名单 钢铁 高炉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上;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及以上;电炉公称容量70吨及以上 符合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标准(HJ/T189-2006)要求 电盐 ≤5600千瓦时/吨 金属阳极电槽及余热蒸发结晶 >2万吨/年 物料废水闭路循环,符合环保要求,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炭素 ≤7000-9000千瓦时/吨 高功率、超高功率或等静压石墨 ≥1万吨/年 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电解锌 锌冶炼电锌工艺综合能耗低于1700千克标准煤/吨,电锌生产析出锌电解直流电耗低于2900千瓦时/吨,锌电解电流效率大于88% 沸腾焙烧工艺,单台沸腾焙烧炉炉床面积109平方米及以上,配备双转双吸等制酸系统 单系列锌冶炼规模≥10万吨/年及以上 有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回收等节能设施,污染物排放要符合国家《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有关要求 电解铝及铝产品深加工 ≤14300千瓦时/吨 采用200千安及以上大型预焙槽工艺,阳极效应系数小于0.08个/槽日 污染物排放要符合国家《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有关要求。 氯碱(含钾碱) ≤2650千瓦时/吨烧碱 电石法聚氯乙烯须配套建设电石渣制水泥等电石渣综合利用装置,其电石渣制水泥装置单套生产规模必须达到1000吨/日及以上。采用金属阳极隔膜电解槽及离子膜电解槽。 符合国家危险废弃物的管理规定,达到《烧碱/聚氯乙烯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所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 含氟高分子材料 ≤10000千瓦时/吨 单台装机容量≥25000千伏安 ≥10000吨/年 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符合《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鼓励发展的产业,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和四川省产业发展规划,达到国家环保要求,排放达标。 铁合金 进入国家行业准入公告名单且符合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08修订),符合环保要求,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钒钛 国家稀缺资源,省内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 多(单)晶硅 新能源材料,发展前景好,正处于成长壮大期,属国家鼓励扶持行业 附件2 2010年度直购电试点用户名单(重灾区) 市(州) 序号 园区或企业名称 园区集群内企业 直购电量 (亿千瓦时) 主要产品 备注 成都市 1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0.5 炭素 2 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 2 氯碱 3 四川亚东水泥有限公司 2.8 水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