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市函[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4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09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接上页]

  02、工程设计完成合同额合计:指根据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合同额,在报告期末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合计(含工程总承包中设计完成合同额和专项设计完成合同额)。
  
  03、其中:工程总承包中设计完成合同额:指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额,在报告期末完成的设计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合计。【03≤02】
  
  04、 专项设计完成合同额:指根据专项工程设计合同额,在报告期末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合计。专项设计指建筑装饰、环境工程、消防设施、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轻型房屋钢结构、照明和风景园林专项工程的设计。【04≤02】
  
  05、初步设计完成投资额:指报告期末完成各类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所对应的投资额合计。
  
  06、施工图完成投资额:指报告期末完成各类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所对应的投资额合计。
  
  07、初步设计完成建筑面积:指报告期末完成房屋建筑和工业厂房(有屋盖和维护结构)的初步设计各层平面面积总和。公路、铁路、港口码头、水库、大坝、矿井、露天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等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08、施工图完成建筑面积: 指报告期末完成房屋建筑和工业厂房(有屋盖和维护结构)的施工图设计各层平面面积总和。公路、铁路、港口码头、水库、大坝、矿井、露天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等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09、工程技术管理服务完成合同额合计:指报告期末完成工程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等技术性、管理性服务的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合计。【09=10+11+12+13】
  
  10、其中:工程咨询完成合同额:指报告期末完成工程咨询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
  
  11、工程监理完成合同额:指报告期末完成工程监理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
  
  12、项目管理完成合同额:指报告期末完成项目管理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
  
  13、工程造价咨询完成合同额:指报告期末完成工程造价咨询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
  
  14、工程承包完成合同额合计:指报告期末完成岩土工程治理、工程承包和专项承包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合计。【14=15+16+17】
  
  15、岩土工程治理完成合同额:指报告期末完成的岩土工程治理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
  
  16、专项承包完成合同额:指报告期末完成的专项承包实际工作量所对应合同额。专项承包指: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消防设施专项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时,应当扣除设计工作量,填入本表【04、其中:专项设计完成合同额】项。
  
  17、工程总承包完成合同额:指报告期末完成的各类工程承包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各类工程承包指:岩土工程治理和专项工程承包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时,应当扣除设计工作量,填入本表【03、工程总承包中设计完成合同额】项。
  
  18、境外工程完成合同额合计:指报告期末完成所有境外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承包实际工作量所对应合同额合计。境外工程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合同额按填报期国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填列。
  
  建勘设4表--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基本情况
  
  01、科技活动费用支出总额:指报告期末企业为技术进步投入的所有费用合计。包括科技成果开发,编制标准规范手册,业务技术培训,购置科技活动的设备及计算机软件等。
  
  02、科技成果转让收入总额:指报告期末企业转让科技成果和提供科技服务的收入合计。包括提供专利、专有技术和科技咨询服务的收入,以及通过科技成果转让、合营、利润分成等方式取得的收入等。
  
  03、企业累计拥有专利:指企业历年累计拥有,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项目数。
  
  04、企业累计拥有专有技术:指企业历年累计拥有,且在有效内的专有技术项目数。
  
  05、企业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指报告期末企业获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数合计。【05≥06】
  
  06、其中:国家级:指报告期末企业获得的国家级获项目数。
  
  07、参加编制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 指报告期末企业参加编制的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正式批准颁布的项目数,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均可填报。 【07≥08】
  
  08、其中:国家级: 指报告期末企业参加编制的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正式批准颁布的项目数,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均可填报。
  
  09、参加编制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设计图集: 指报告期末企业参加编制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设计图集正式批准颁布的项目数,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均可填报。【09≥10】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