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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市函[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4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09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接上页]

  10、其中:国家级:指报告期末企业参加编制国家和行业标准设计图集正式批准颁布的项目数,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均可填报。
  
  建勘设5表--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
  
  01、营业收入合计:指报告期末企业实现的全部营业收入合计,【01=02+04+06+08+10】。
  
  02、工程勘察收入: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境内、外实现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物探,以及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检测、监测等收入合计。
  
  03、其中境外工程勘察收入: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境外实现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物探,以及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检测、监测等收入合计。【03≤02】
  
  04、工程设计收入: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境内、外实现的工程设计收入合计(含专项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照明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和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设计收入,工程承包中的设计收入)。
  
  05、其中:境外工程设计收入: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境外实现的工程设计收入合计(含专项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照明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和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设计收入)。【05≤04】
  
  06、工程技术管理服务收入: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境内、外实现的工程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等技术性和管理性服务收入合计。
  
  07、其中:境外工程技术管理服务收入: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境内实现的工程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等技术性和管理性服务收入合计。【07≤06】
  
  08、工程承包收入: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境内、外实现的岩土工程治理收入、工程承包收入(扣除工程设计收入),设计施工一体化收入合计(扣除工程设计收入)。
  
  09、其中:境外工程承包收入: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境外实现的岩土工程治理收入、工程承包收入(扣除工程设计收入),设计施工一体化收入合计(扣除工程设计收入)。【09≤08】
  
  注:本表上述02、04、06、08项,未单独列项的企业应自企业年终《企业决算报表》“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项中分析填列。
  
  10、其他收入: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境内、外实现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技术管理服务和工程承包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合计。【10≤01】
  
  11、其中:境外其他收入: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境外实现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技术管理服务和工程承包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合计。【11≤10】
  
  12、营业成本:指报告期末企业支出的营业成本合计,按企业年终《企业决算报表》“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项填列。
  
  13、营业税金及附加:指报告期末企业支出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合计,按企业年终《企业决算报表》“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填列。
  
  14、利润总额:指报告期末企业获得的利润总额合计,按企业年终《企业决算报表》“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项填列。【14﹥15】
  
  15、其中:应交所得税:指报告期末企业应交所得税合计,自企业年终《企业决算报表》“利润表”中的“所得税”项填列。
  
  16、净利润:指报告期末企业获得的净利润合计,按企业年终《企业决算报表》“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项填列。
  
  17、资产合计: 指报告期末企业拥有资产合计,按企业年终《企业决算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计”项填列。【17≥18+19】
  
  18、其中:流动资产:指报告期末企业拥有流动资产合计,按企业年终《企业决算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合计”项填列。
  
  19、 固定资产:指报告期末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合计,按企业年终《企业决算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合计”项填列。
  
  20、负债合计:指报告期末企业负债合计,按企业年终《企业决算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合计”项填列。
  
  21、所有者权益合计:指报告期末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按企业年终《企业决算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项填列。
  
  建勘设6表--勘察设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季报表
  
  01、期末从业人员合计:参照建勘设2表 01项的解释,分别填报“报告期”和“自年初累计”数量。
  
  02、工程勘察完成合同额:参照建勘设3表 01项的解释,分别填报“报告期”和“自年初累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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