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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发[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6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2. 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采取直接代扣代缴税款的,限售股原值为事先植入结算系统的限售股成本原值;合理税费为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其他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十二)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额-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十三)扣缴税额:扣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五、本表为A4横式。一式两份,扣缴义务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
  
  附件2: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
  
  填表日期:年 月日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纳税人
  
  基本
  
  情况
  
  姓 名
  
  
  
  证券账户号
  
  
  
  
  
  有效身份证照类型
  
  
  
  有效身份证照号码
  
  
  
  
  
  
  
  
  
  
  
  
  
  
  
  
  
  
  
  
  
  
  
  
  
  
  
  
  
  
  
  
  
  
  
  
  
  
  
  国籍(地区)
  
  
  
  有效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
  
  
  
  
  
  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
  
  名称
  
  
  
  扣缴义务人编码
  
  
  
  
  
  地址
  
  
  
  邮编
  
  
  
  
  
  限售股转让收入及纳税情况
  
  股票代码
  
  1
  
  
  
  
  
  股票名称
  
  2
  
  
  
  
  
  转让股数(股)
  
  3
  
  
  
  
  
  实际转让收入额
  
  4
  
  
  
  
  
  限售股原值和
  
  合理税费小计
  
  5=6+7
  
  
  
  
  
  限售股原值
  
  6
  
  
  
  
  
  合理税费
  
  7
  
  
  
  
  
  应纳税所得额
  
  8 = 4-5
  
  
  
  
  
  税率
  
  9
  
  20%
  
  
  
  应纳税额
  
  10 = 8×9
  
  
  
  
  
  已扣缴税额
  
  11
  
  
  
  
  
  应退(补)税额
  
  12=10-11
  
  
  
  
  
  声
  
  明
  
  我声明,此纳税申报表及所附资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填写、报送的,我确保上述资料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字)
  
   年月日
  
  
  
  代理人(中介机构)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受理人:
  
  受理时间: 年 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文件制定,适用于纳税人取得限售股转让所得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的清算申报,本表按月填写。
  
  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请的纳税人,应在证券机构代扣并解缴税款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不能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期。
  
  三、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限售股转让所得清算申请的纳税人,应区别限售股股票种类,按每一股票填写本表。即,同一限售股填写一张表。
  
  四、填写本表应当使用中文。
  
  五、纳税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事宜时,除填报本表外,还应出示纳税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照原件,并附送以下资料:
  
  1、加盖开户证券机构印章的限售股交易明细记录;
  
  2、相关完整、真实的财产原值凭证;
  
  3、缴纳税款凭证(《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或《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4、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代理申报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照,并附送纳税人委托代理申报的授权书。
  
  六、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
  
  (一)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清算申报的实际日期。
  
  (二)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的年度、月份和日期。
  
  (三)纳税人基本情况的填写:
  
  1.证券账户号:填写纳税人证券账户卡上的证券账户号。转让的限售股是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填写证券账户卡(上海)上的证券账户号;转让的限售股是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的,填写证券账户卡(深圳)上的证券账户号。
  
  2.有效身份证照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等)名称。
  
  3.有效身份证照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照上的号码。
  
  4.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填写纳税人本人开户银行的全称及账号。
  
  注:该银行账户,用于办理纳税人多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退还。即,纳税人多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将直接退还至该银行账户中。因此,纳税人要特别注意本行填写的准确性。
  
  5. 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填写纳税人住址或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
  
  6.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填写纳税人开立证券交易账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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