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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必须加强对货运市场的监测,在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保障“绿色通道”畅通,确保节日物资及时运输。 三、强化安全监管 安全生产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三关一监督”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运输安全保障工作,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严格从业资格证件管理,严禁不符合资质的企业和人员参加春运。要保证驾驶员的休息和身体健康,对长途客运车辆按规定增配驾驶人员,认真落实运行途中休息制度,避免疲劳驾驶。充分利用车载视频系统、GPS等先进科技手段对客车(船)运行进行全过程监控,严防车(船)超速运行。各航运企业、船舶要坚决执行安全适航风级规定,不超风级开航。二是加强营运车船安全管理。春运前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船技术状况和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车船要责令整改,严禁整改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船参加春运。三是加强客运站点源头管理。切实做到“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客流高峰时,港航、运管部门要派员到重点车站、渡口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严格按照车船载客定额售票检票,认真落实安全例检制度,严防超载客车(船)出站。对因客运站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车船超载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是加强公路安全管理。在春运开始前要严格按照“三有四不放过”等有关规定,对公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要对高边坡、高挡墙、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春运期间也要加强巡查,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五是地方海事部门要加大安全巡查力度,把好客(渡)船的签证关,消除安全隐患,并严厉打击非客船搭客的行为。继续开展施工船舶、砂石运输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六是加强危险品查堵工作。各客运站要充分利用安全检测设备,查堵易燃、易爆危险品,防止其进站上车(船)。无相关设备的客运站(港口码头)要组织专门人员,对车辆、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认真检查。各城市公交管理部门也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品的查堵工作。 四、保障公路和航道的畅通 公路、港航部门要保证春运期间的公路、航道的畅通。一是春运期间,特别是客流高峰期,对高速公路和主要干线公路的改造、养护路段要暂停施工,或采取措施保障通行条件,确保双向通行。二是春运期间各收费站的收费口要开足,在客运高峰期要开通春运车辆的专用通道,优先安排春运车辆的通行。三是做好公路、桥梁的养护工作。在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及时采取清扫积雪、除冰、撒布防滑料、组织编队通行等措施,全力保障公路畅通。四是航道部门要加强对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航道安全畅通。五是各港口、渡口和船闸要加强调度,保证客船优先靠泊、优先过闸和客车优先过渡。 五、提升服务质量 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备力量,加强对春运市场秩序的监管,打击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运输市场特别是客运站点等源头的监督管理,在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交通检查站或春运临时检查站,加强对过往车辆的动态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等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二是通过春运公开电话、“96520”信息平台,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查处春运期间旅客投诉。三是加强对交通执法人员的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明执法纪律,确保交通执法文明规范,严禁在公路或水路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四是保障运价稳定。各运输企业和经营业户要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涨价。各级运管、港航部门要配合物价主管部门,做好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价格监管。五是采取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上门售票等多种形式,方便广大旅客购票。六是保持站容站貌和车(船)容车(船)貌整洁,定期洗换座(卧)具,按规定配齐和使用各项服务设备,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七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采取多种措施为旅客提供人性化服务,特别是要热情帮助老、弱、病、残、孕旅客解决旅途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八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手机短信等媒体,及时提供运力、班线时刻、售票、天气、路况等交通运输出行信息,使春运期间的客流、车流更合理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