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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7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收费公路继续开展偷逃漏通行费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西铜公司、金秀公司、榆神公司、华通公司、咸永路业公司:
  
  现将《全省收费公路继续开展偷逃漏通行费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工作成效。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全省收费公路继续开展偷逃漏通行费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省厅去年9月8日起,在全省收费公路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收费公路偷逃漏通行费及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偷逃漏费得到有效遏制,违规行为得到有效纠正,违纪人员得到有效查处。收费制度进一步健全,收费管理进一步加强,收费环境进一步改善,费收总额达95亿元再创新高。实践证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是堵漏增收和保护成果的有效举措和手段。
  
  为进一步巩固偷逃漏通行费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成效,保持对偷逃漏通行费现象整治的态势,用新思路、新举措深入解决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活动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证2010年全省110亿元公路收费目标的实现。省厅决定于1月开始至5月底,在全省收费公路继续开展偷逃漏通行费专项整治活动。
  
  一、整治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继续查处收费公路存在的各种偷逃漏通行费现象,重点打击假冒政策性减免车辆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处伪造证件、到卡、甩挂、闯站等严重违规现象,进一步遏制故意逃避治超和计重收费的行为。
  
  (二)查处非封闭式收费公路包缴政策执行不严,包缴审批不规范,包缴范围扩大,包缴标准不一,包缴票据一票多开、大头小尾,截留包缴收入私设小金库,包缴车辆超载超限后不执行计重收费,包缴车辆未实行微机管理。
  
  (三)查处不严格执行国省规定,乱开减免口子。超过免费期限的车辆清理不及时,超期免费。白名单管理不严,清理不彻底,违规审批违规减免、互免车辆通行费。对道路施工车辆随意免费,搞权钱交易。
  
  (四)查处对闯站逃缴通行费或故意堵道、殴打收费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扰乱收费秩序的行为,不研究、不追究、不治理问题。
  
  (五)查处不严格执行非封闭式收费公路业务操作规程,对免费车辆过站核验不严,不报监控授权放行。监控脱岗,值机缺位,记录缺失,监控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违纪收费行为,异常收费情况不能及时记录和反映。
  
  (六)查处收费人员私自删除轴重信息,超限超载车辆违规降级车型收费。
  
  (七)落实收费现场、服务区、改扩建平交路口管理责任,禁止车辆违规出入高速公路网。
  
  (八)解决稽查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未能按规定对异常收费情况图像资料审核、清理、复核、处理,系统故障维护不及时,异常收费图片无法正常调阅,影响正常收费管理工作问题。
  
  二、整治活动的工作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元月15日-元月31日)。省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省进行专题部署。各市交通局、省公路局、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在本地区、本单位收费公路全面开展落实活动方案的再动员再部署。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整治活动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治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日-5月15日)。各市交通局、省公路局,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针对本地区、本单位收费公路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整治活动内容全面实施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本地区、本单位征收工作通报制度,深入开展打击偷逃漏费活动,全面清理违规减免违规包缴车辆,通报违规违纪行为,实行问责,落实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5月16日-5月31日)。各市交通局、省公路局、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逐级开展整治活动总结考核工作,将本地区、本单位总结考核情况上报省厅。省厅将结合半年目标责任考核,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实施专项检查,组织整治活动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三、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活动由省厅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由厅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市交通局、省公路局、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指定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职责。并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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