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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建设低碳城市工作方案》已经2009年12月25日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成都市建设低碳城市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步伐,有效提升我市统筹城乡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现就我市低碳城市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低碳经济、强化低碳管理、倡导低碳生活为切入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规划引导、示范带动、公众参与、循序推进的原则,探索一条符合成都实际的低碳城市建设发展之路。 通过建设低碳城市,全市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高,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产业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到“十二五”末,非化石能源消费占全市能源总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8%以上;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至1.15吨以下,确保在中西部地区处于领先水平。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统筹规划,全面推进。 1.申报国家发展低碳经济试点城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办、市环保局) 2.编制《成都市建设低碳城市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政府研究室) 3.制定《成都市建设低碳城市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促进结构调整,发展低碳经济。 4.大力发展低碳排放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电子商务和数字新媒体产业,着力提升金融业、物流业、生物医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积极培育健康产业和环保产业。(责任单位:市经委、市投促委、市商务局、市信息办、市政府金融办、市物流办、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环保局) 5.建设新能源产业基地。以太阳能、核能、风能、LED等新能源产业设备制造为重点,加大投入,促进集约集群发展,建设国内重要的新能源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经委、市投促委) 6.推进再生能源利用。抓好传统能源清洁生产推广应用,着力推进生物质能、沼气、地热等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鼓励利用垃圾、余热余压发电。(责任单位:市经委、市能源办、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建委) 7.抓好秸秆发电项目。完善秸秆收储支体系及商业运作模式,筹备建设秸秆发电厂,力争年处理秸秆40万吨。(责任单位:市能源办、市农委、市环保局) 8.加强技术创新。推进节能减排领域的技术开发与应用,鼓励低碳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引进国外低碳相关技术和援助资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强化节能减排,减少碳消耗。 9.强化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开展节能监测试点和清洁生产审核,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和技术。加强对重点工业用能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推动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提高节能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经委) 10.推进能源审计一条龙服务。组建能源专家队伍,由专家对能耗重点企业能源设备、生产形式进行能源审计分析,判断节能空间,提出采用节能设备的建议,策划节能项目,申请国家节能项目资金补助,形成能源审计、咨询、节能项目策划、资金申报一条龙的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办) 11.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新建建筑设计优先利用地热等节能技术。采用多种措施,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能源办) 12.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推进城乡公交与市外公交无缝对接。推进多种交通方式无缝对接。采用特定区域限制非公共交通车辆等办法优化交通组织。推广电动汽车。(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13.强化公共机构节能。完善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力度,积极推进机关办公区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推进节能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 14.加大节能照明产品推广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大紧凑型荧光灯、双端直管荧光灯、LED、高频无极灯等国家招标节能民用照明产品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市能源办) 15.完善节能监管体系。实施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从源头抓好节能。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落实《节约能源法》。(责任单位:市能源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