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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近期需开展的工作 建设低碳城市是一项长期的、循序渐进的系统工程,近期需开展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掌握国家发展低碳经济试点城市有关政策和措施,申报国家低碳城市试点。 (二)编制《成都市建设低碳城市规划》。 (三)设立低碳示范区、示范产业园和确定示范建筑。 (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 (五)开展“免费自行车”行动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建设低碳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低碳城市建设。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二)加强资金保障。在财政现有各项专项资金中,对符合发展低碳经济的区域试点、零碳农业示范产业园、低碳工业示范产业园、零碳旅游示范产业园、低碳示范建筑、合同能源管理、“免费自行车”行动、公益林固碳补偿、节能奖励等项目予以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纳入目标管理。将本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主体,并纳入目标管理,对降低万元GDP能耗、建立示范试点等工作进行考核。(责任单位:市政府目督办、市发改委) |